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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 信:qxv090
公 司:新盛公司
地 址:缅甸掸邦第二经济特区佤邦勐波市
时间:2025-04-08 12:55:05
一般指我国公安机关(含国家安全机关)、检察院、法院、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、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,以及案件当事人、律师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,是规范性法律文书(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)以外所有非规范性法律文书的统称2。
按制作主体不同:可分为侦查文书、检察文书、诉讼文书、公证文书、仲裁文书、律师实务文书2。
以写作和表达方法不同: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、填空式文书、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2。
按文种不同:分为报告类文书、通知类文书、判决类文书、裁定类文书、决定类文书等2。
根据制作主体和功能不同:分为司法文书(如刑事判决书、民事判决书等)、行政文书(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等)、律师文书(如律师函等)、仲裁文书(如仲裁裁决书等)、人民调解文书(如调解协议书等)3。
法律性:依据法律规定制作,具有法律效力3。
确定性: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明确规定3。
约束力: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必须履行3。
公开性:一般具有公开性,可为社会公众所查阅3。
历史性:具有历史价值,可作为历史的证据3。
包括文书名称、文书制作机关名称、文书制作日期等3。
根据文书的内容,明确文书涉及的法律关系、事实和权利义务3。
包括签名、盖章等,体现制作机关和制作人的身份3。
当事人的基本信息: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住址等3。
法律关系: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、权利和义务3。
事实和理由:阐述案件的基本事实、法律依据和理由等3。
请求和处理:明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,并提出处理方案3。
法律效力:说明法律文书的法律效力,以及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事项3。
语言方面:准确、简练、通俗易懂,避免使用模糊、复杂的句子和词汇;采用简练、清晰的语言表达3。
结构方面:清晰、条理分明,按照一定的顺序组织内容,避免层次混乱;具备严密的逻辑结构,使读者能清晰理解事实和法律关系3。
内容方面:符合逻辑、严谨,论证要充分、有力;真实、客观地反映事实经过,避免夸大或歪曲事实;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,避免错引或引用不当3。
格式方面:遵循法律规定和格式要求,包括法律文书的首部、主体和尾部等;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格式要求进行撰写,如起诉状应按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撰写3。
程序方面:注意法律文书的历史性,保持文字的完整、规范和准确;遵循相关法律程序,如起诉状应提交至人民法院,答辩状应提交至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等3。
检察释法说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。广义上泛指检察人员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,结合检察履职面向公众开展的以案释法、普法宣传等活动;狭义上特指法律文书(释法)说理,即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及法律意义的司法公文,向法律文书相关方开展的常态化、专业化释法说理活动1。
有助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1。
法律文书说理作为四大检察实质业务的重要环节,关乎从政治上着眼,从法治上着力的系统目标,折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1。
法律文书说理能否真正为说理相对方真诚接受,关系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1。
要点把握不准、规范水平有待提升、制度落实仍需细化等1。
围绕“三个讲清”,深化释法说理能力建设:
讲清关键情节:对案件基本事实以及涉及罪与非罪、案件定性、量刑轻重等方面的关键情节,语言表述要精准确切,避免程式化、概念化、抽象化释法说理1。
讲清矛盾焦点:对存在定性分歧、被告人可能翻供、前后供述不一致、供证之间相互矛盾等焦点问题,借助翔实论证,就关键情节之是非曲直说深说透1。
讲清社会影响:普通刑事案件同样涉及社会治理的延伸1。
聚焦“三个善于”,增强释法说理综合效果:
立足实际:增强法律文书说理的社会认同,通过梳理案件事实,结合发案背景、当事人行为动机以及具体案情,剖析当事人利益关切和情感诉求,准确把握情理对案件的实际影响1。
以法为据:将法治理念、法律精神通过释法说理融入现实生活,检察机关在说理时不仅要关照当事人主观感受,亦应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,努力消除法律适用中的偏见1。
切入日常:在释法说理中融入核心价值观,注重运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天理国法人情,论证检察决定既符合法律规范,亦符合社会道德要求,深入阐释法律法规所蕴含的公平正义价值取向,以个案释法说理普及良法善治1。
统筹“三个管理”,夯实释法说理组织保障: